计生药具免费发放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附属医院:
根据《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和《长沙医学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药具发放工作,每月按时到院计生办(办公楼504)领取药具。各部门发放要及时,按每人每月用药量发放,做到药具应用率达到100%。
长沙医学院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年3月23日
各处(室)、院(系、部),附属医院:
根据《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和《长沙医学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药具发放工作,每月按时到院计生办(办公楼504)领取药具。各部门发放要及时,按每人每月用药量发放,做到药具应用率达到100%。
长沙医学院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