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维权,“益”荣俱荣
近年来,我国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商机和盈利依然驱使着部分权益心动摇的商家走上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道路,最终导致市场某些领域消费者权益问题依然突出,商家忙于制造假货,消费者疲于打击假货。而在人人追求消费品质,共创美好生活的当下,打假维权必须进行到底。
聚焦两会,继去年李克强总理提出“我和大家都是消费者,都需要权益保护,希望大家给优质产品‘点赞’,把减伤‘拉黑’,既有破又有立”之后,今年两会迎来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成了大家热烈讨论的话题。今年3·15晚会的黑名单中,一大批的山寨货被曝光。养元饮品旗下的“六个核桃”仿冒饮料“核桃花生”的制作环境和制作过程都让人大跌眼镜。啼笑皆非的产品名称和事件后,也不禁发人深省,揭发于银幕前的,不是个例,无数相同销售途径的商家或许仍在逍遥法外,暗自窃喜。
打假维权,迫在眉睫。对众多的在校大学生来说,更是需要处处留意,朋友圈内风起云涌的微商和并不起眼的街头商店,打着绝对正品的旗号,向并没有足够社会经验的大学生销售各种化妆品和电子产品,消费者往往以略低于正品的价格购入,自认为遇上了优惠,殊不知早已在不觉中被黑商结结实实坑了一把。许多学生在反应过来时已联系不上卖家,只好不了了之。如果人人不出面维权,那谈何主动出击打假呢?
防假货关键在于下单前的辨别,若消费者没有足够的经验判断,可求助他人,将消费欺诈扼杀于摇篮之中。防不胜防,当购入了假货后,要积极站出身来,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益”荣俱荣,只要有一个好的开头和勇于维权的身影站出来,便会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共鸣,共同进行维权和打假,同时震慑黑心商家,正如同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上指出的“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维权打假,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艰巨任务,消费者可以从身边的每一次购物小事做起,滴水石穿,消费环境的改善指日可待。
全民参与打假可以净化市场,而牟利性打假却以恶制恶,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在高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下,消费者不能利用其受保护的身份,而将“打假”黑化,使消费秩序陷入恶性循环。维权不仅要求合法途径,同时也要遵守社会道德,只有如此消费者才能真正在高品质的消费中汲取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消费者责任与权益并存,商家服务与盈利齐头。独脚难行,孤掌难鸣,只有利益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够让消费变得更健康有序,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敢于消费,放心消费,让商家获得正常途径的盈利,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从而做好“消费升级”。打假和维权在行动,“益”荣俱荣,这个社会都会不断以此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