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6号)文件有关精神和《关于印发蒋昌忠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维稳综治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扫黑除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教育为重,多措并举;及时发现、打早打小;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指导思想,为提高校园及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使平安高校创建水平显著提高,坚决防止在校学生成为暴恐分子并实施暴恐袭击,坚决防止滋生暴力及宗教极端团伙,坚决防止校园发生暴恐事件,坚决防范“三股势力”的渗透,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长沙医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何彬生 戴爱国
副组长: 罗怀青 卢捷湘 何建军 邹春花 唐德根 周启良 李艳辉 高小华
成员:各处室、院(系)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副处长李凡洋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与分工
1.专题研究。组织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要求,提高认识。
2.召开专门学习。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有关内容。‚组织全校学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有关内容。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完成时限:9月5日前。ƒ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专题支部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责任部门:各基层党组织,完成时限:9月11日前。
3.编印宣传资料。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知应会编印成册,发电子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和所有二级单位。责任部门:保卫处,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4.搞好宣传发动。做到全校师生人人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要求。在办公室楼、图书馆、宣传栏电子屏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知识与要求,在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公布学校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箱和联系人。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校团委,完成时限:9月15日前。
5.撰写总结材料。收集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资料,整理汇总,按省教育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上报。责任部门:保卫处。
四.重点摸排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期三年,今年结束。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开展经常性的巡查督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排查重点,重点开展以下摸排整治及重点部位检查:
侵占学院公用财产的违法行为;
2、侵入学院扰乱正常教育教学,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为;
3、在学院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行为;
4、欺凌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行为;
5、使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6、非法“校闹”、恶意干扰阻扰学院建设违法犯罪行为;
7、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
8、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行为;
9、学院周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10、重点部位的检查主要包括:食堂餐厅、食堂操作间、实验室、危化品储藏室、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学生宿舍、监控中心、网络中心、配电房、水泵房、财务室等部位的安全隐患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扫黑除恶是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巩固国家政权根基的必然要求,对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
2 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与宣传,开展警示性,劝导性和渗透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观念。
3、加强管理,完善安全防范工作机制
进一步提升安全防控能力,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完善视频资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定期汇报和分析学院周边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进一步密切警校联防工作机制,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信息,形成合力。
4、各部门要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要对各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程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及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摸排,并及时将摸排情况报送保卫处。联系人:杨瑞容,电话:1871103523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办公室电话:88602691,电子邮箱: 1320965365@qq.com
长沙医学院保卫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