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长 沙 医 学 院
二○二三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统筹安全和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省教育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安全风险分级管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长 沙 医 学 院
二○二三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统筹安全和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省教育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 湖南省教育厅“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全省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1.本单位所属教职工(含临时工作人员)、居住在校的亲属;
2.本单位管理或主办的普通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学生;
3.本单位管辖或使用的楼栋、场馆、实验室、教学办公用房以及出租门面等场地;
4.本单位所使用、管理的各类财产;
5.本单位负责的工作事务及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二、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二)制定本单位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三)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法治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提升师生员工法治安全素养;
(四)落实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化解矛盾纠纷;
(五)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安全事故。
三、工作目标
1.政治安全。无危害国家安全及涉稳案事件,无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事件,无非正常上访事件,无群体性事件,无涉恐、涉邪教案事件、反宣破坏活动、严重失泄密事件。
2.治安安全。无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无殴打他人、盗窃、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治安案件,无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一般刑事、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3.消防安全。无火灾等级事故,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4.教学安全。无因实验用危化品存放、使用、处置不规范或师生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师生外出实习、见习无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在各类考试中无安全事故。
5.网络安全。部门网页、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各类互联网阵地监管有力,无网络安全事件及负面舆情,无在网络上公开发布不当言论、传播有害信息、针对重大事件发表煽动性信息等行为。
6.心理安全。无因学生心理和精神原因引发的恶性事件,无学校教育教学期间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7.校舍安全。无校舍安全事故,无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无违规搭建、破坏围墙等校内建筑物的行为。
8.其他安全。在交通、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反校内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考核
1.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按照《长沙医学院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实行。
2.一票否决的认定由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考核时段:当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
4.考核方式:月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月考核以保卫处台账为准。
五、附则
1.本责任书自2023年3月7日起,至2024年3月7日止。在责任期内,若责任人变更,由接任人继续履行责任。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校 长(签名):
长沙医学院(公章)
校党委书记(签名):
责任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名):
责任单位(公章)
责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