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来袭(二)
三、申报材
三、申报材料
(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三)借款合同(复印件);
(四)借据的客户联(复印件);
(五)贷款资金支付凭证;
(六)通过抵(质)押方式取得贷款的,需提供抵(质)押合同及他项权证或质押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借款合同、借据客户联、抵押合同、担保合同需要同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所有申报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为自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二)部门联审
由财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初步审核。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分别对申报企业安全生产、工商信用、是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情况逐一审查。
财政局根据联审结果形成资金补助建议。
(三)主任会议审批
财政局将资金补助建议按程序报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四)结果公示
主任会议审定后,将资金补助情况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局负责办理拨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