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复工复产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来袭(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9-10 09:40   47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三、申报材
 

三、申报材料

(二)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三)借款合同(复印件);

(四)借据的客户联(复印件)

(五)贷款资金支付凭证;

(六)通过抵(质)押方式取得贷款的,需提供抵(质)押合同及他项权证或质押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通过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合同(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借款合同、借据客户联、抵押合同、担保合同需要同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审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所有申报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为自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0731日。

(二)部门联审

由财政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初步审核。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局分别对申报企业安全生产、工商信用、是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工业企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情况逐一审查。

财政局根据联审结果形成资金补助建议。

(三)主任会议审批

财政局将资金补助建议按程序报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会议审定。

(四)结果公示

主任会议审定后,将资金补助情况在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局负责办理拨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