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后勤处续租、退房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1-03 09:44   1052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长沙医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791日正式执行,根据文件规定学校、附属医院所有公有住房租房户(包括现已入住的)均需依照规定重新审核租房条件和租金标准,并签定住房租赁合同,交纳保证金。

一、续租

请有意续租的教职员工,去财务处交纳500元保证金,执回执(回执上请写清楚姓名、房号)来办公楼203后勤处签定住房租赁合同,并进行相关登记。

流程:

财务交费 范例 填写合同(一式两份)签定合同,办理登记(之前未提交续租申请的,需当场补填信息。保证金回执请自行保管。)

注:

1签定合同后,住房安排以合同为准,如需更改,需再来办公室203办理手续,否则将继续按合同约定扣费。占住合同约定以外的空房或其他员工住房并被投诉,将依照强占住房标准,按每月20/m²收取房租,直至改正为止。

2、新安排住房的员工,如对安排无异议,即认为已确认入住,开始计算相关费用,并需在安排后1周内按流程签定续租合同。如有异议,在不违反规定,且房源满足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但需在24小时内确认并办理正式入住手续,否则将按原安排收取费用,如占住安排以外的空房或其他员工住房并被投诉,将依照强占住房标准,按每月20/m²收取房租,直至改正为止。

二、退房

1、请有意退房的教职工,即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续租申请,“姓名+房号+退房申请”命名,发送至邮箱:2383917943@qq.com,并尽快将钥匙交至办公楼203后勤处,以便进行房间清查及办理退房手续。

流程:

填写申请,邮箱提交清理打扫房间→将钥匙交至后勤处→房间清查→退房登记

2、退房办理前应将私人物品搬出,并将房间清理打扫完全,退房时间以将钥匙交至后勤处时间为准,但房间清查后超过1周,房间内仍有遗留有私人物品未完全清理的,也将视为没有办理退房手续,因此多产生的费用由退房人承担。

3、因离职或停薪留置办理退房的,需完成全部退房手续,并将所有私人物品搬离房间后,后勤处才会在相关栏目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