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学生劳动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5-10 10:55   128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公益劳动教育课程的管理,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心公益、勤俭节约的思想品德,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珍惜人劳动成果的意识促进学生德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性质

劳动教育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性教学的一部分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为必修课,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劳动教育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方能毕业。

二、教学目的

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态度,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社会适应能力。通过体验劳动的艰辛,懂得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从而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劳动技能,使学生成为德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课时分配

劳动教育课安排在1-3学年,第一学年集中安排一周理论教学2学时,实践46学时;第二、三学年每周2学时,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宿舍、本院系责任区域等。劳动教育课总学分2学分。

、教学内容

   (一)理论教学内容

劳动教育的目的,意义及其必要性。劳动教育课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和劳动态度,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意义,劳动的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劳动教育课的成绩考核及管理,劳动讲评等。

(二)实践教学内容

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公益活动和生产劳动:校园内道路、广场、体育馆、图书馆、绿化带、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生活区环境卫生;校园治安、卫生巡逻等辅助管理;办公室行政助理;学生食堂的就餐秩序、饭菜质量等的辅助监督管理;后勤处负责安排其他临时性公益劳动。

、成绩考核

   (一)劳动教育课成绩分学年成绩和总成绩,学年成绩为每学年劳动教育课成绩,总成绩为三年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的折合办法计算成绩考核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等采取百分制的折合办法计算,优≥90分。75≤良<90分。60≤及格<75分。不及格60以下

(二)评分标准: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劳动积极,工作主动,不怕脏,不怕累,完成任务出色,受到用人部门一致好评者,成绩为优,记90-100分。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完成任务较好者,成绩评为良,记75-89分。劳动态度端正,服从分配,基本完成劳动任务成绩评为及格,记60-74分。劳动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任务者,成绩评为不及格,记0-59分。

(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分,事假每天扣20分。旷课每天扣40分,另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课处理。

、成绩管理

(一)劳动教育课总成绩计入学生学籍档案成绩,总成绩作为毕业标准。

(二)劳动教育课学年成绩未达到“优”的学生,当年综合测评成绩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不得推荐入党,不得评为优秀大学生标兵、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未达到“良”的学生不得享受奖、助学金。劳动教育课成绩平均分未达到“良”的班级,不得评选优秀班集体。

(三)劳动教育课成绩不及格或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学生均应参加补考或补上,时间由劳育老师安排。补考或补上劳动教育课成绩仍不及格者,安排重修,经重修仍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四)学生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适参加劳动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审核同意后,可安排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或申请免修。

、教学组织

(一)教务处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劳动教育课教学时间,劳育老师按照教学大纲负责制订和实施劳动教学计划。

(二)劳育老师到劳动班级了解情况,情况特殊的在《劳动教育成绩登记表》中予以注明。
    (三)劳育老师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学生劳动岗位填写《学生劳动实践岗位通知单》呈送各部门指导老师。
    (四)周日晚劳育老师到劳动班级进行理论教学。
    (五)每周一上午各小组劳动学生按劳育老师安排到各部门指导师处报到,指导老师进行点名,分配劳动任务,强调劳动纪律、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劳动过程中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
    (六)劳育老师每天不定时到各岗位点名,检查劳动情况。教室、实验室由教务处和相关院系负责检查考评,学生宿舍由学生处与相关院系负责检查考评,公共区域由后勤处负责检查考评,图书馆、体育馆由相关部门和后勤处负责检查考评。
    (七)劳动实践课结束后,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劳动教育课核表》。各部门指导老师签署意见,提出评分建议。劳育老师每周定时从指导老师处收取考核表,根据指导老师的建议评分进行综合平衡,评定学生的劳动成绩和等级将劳动成绩登入《劳动教育课成绩登记表》,并计算班级平均分。
    (八)参加校园环境卫生巡逻的学生要佩戴文明监督标志。

(九)劳育老师将劳动教育课成绩计入学校成绩管理系统,《劳动教育课成绩登记表》在思政部存档

(十)劳动教育课教学过程中不得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总结奖惩

(一)劳育老师和各部门负责老师在安排、指导和检查学生劳动时,既要明确任务,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又要尊重学生,耐心指导,注重教育,确保安全。劳动教育课结束时,根据学生在劳动实践中的表现要适时上周劳动班级进行总结讲评巩固成果。

(二)全班劳动教育课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的学生,按全院班级数的15%评选劳动教育课先进班级。

(三)在劳动教育课期间,不服从分配,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打架斗殴、损坏公物等违反规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并记入本人档案。

(四)对在校园内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倒垃圾等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同学劳育老师将对其进行劳动教育,并安排相应实践劳动。

其他

院(系、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本办法,切实保证我学生劳动教育课的有效进行。

十、本办法自2018年52日起试行,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