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06 10:32   465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五、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不少于三天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局党委审核批准
   、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七、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