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0-11 17:15   92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基础医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基础医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在院学生会、团委、系学生会、分团委工作的基础医学院的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提高院、系学生干部的素质,发挥学院和系部学生干部的作用,基础医学系党总支特制定本规定。

一、思想方面

1、积极申请加入党团组织,参加党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敢于坚持原则,坚持正义、公平公正地进行各项检查评比,合理合规地处理各种违纪事件,耐心、热心地调解各类学生矛盾。

3、敢于制止违纪行为,及时反映违纪现象或线索,主动反映同学的心声,积极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4、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学习方面

1、上好每节课,学好各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完成各科作业。

3、认真完成各类实验,积极参加各类知识和技能竞赛。

4、努力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

三、工作方面

1、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包括各科任老师和辅导员(班主任)交给的各项任务。

2、主动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做团结同学、帮助同学,激励同学的表率。争做热爱集体、心系班级的榜样。

3、热心服务同学,竭力为院(系)工作。工作中要有“四心”,讲“四情”即:教育同学有耐心;管理同学有诚心;关心同学有真心;服务同学有热心。批评教育尽感情;严处违纪不留情;各项评分没私情;体贴入微有真情。

4、工作中要乐于奉献,任劳任怨。工作时佩戴胸徽或胸卡。禁止学生干部凌驾于教职工及管理人员之上,严禁搞任何特权。

四、纪律方面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班规,要求同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同学做的,自己保证不做。纠正同学违纪时,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2、必须按时升旗、出早操,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

3、按时值班并做好各项检查和登记,特殊情况必须有学工办老师的签字批准。

4、不准迟到、早退、旷课和旷操。无论是班级活动还是班会,必须准时参加,特殊情况必须有负责老师的签字批准。

五、奖励制度

1、学生干部的评奖与奖励由学工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系党支每学期表彰若干名系学生会和分团委优秀干部。

3、受到表彰和奖励的系学生干部将在综合测评中加分,并作为系各项评优的优先条件。

4、系部组织并评选“十佳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六、处罚制度

1、在征求系部领导和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学工办视学生干部的违纪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

2、根据违纪事实,对学生干部做出通报批评、停职、撤职、警告、严重警告的处理,并上报学生处。

六、批假权限

1、辅导员负责班团干部的批假。

2、分团委书记负责分团委干部的批假。

3、学工办主任,负责系部学生干部的批假。

本系所有学生干部要认真、自觉、严格地遵守上述规定。


基础医学院党总支


201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