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2-12 11:24   793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工作队伍由教师(含主讲教师和任课教师)、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和教辅员)各类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

2.领导并组织完成临床技能实验教学(含技能培训)的各项任务。

3.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搞好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的科学管理。

4.制订岗位职责,负责临床技能训练人员的培训。聘任与考核等工作。

5.定期检查,总结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工作,组织临床技能训练教学法研究,开展评比等活动。

6.负责本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二、教师主要职责

    教师(含专、兼职)从事临床技能训练教学与研究工作,其中主讲教师是课程教学和科研的骨干,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指导和助教的指导,对临床技能训练教学质量负有责任。

教师主要职责:

1.制订临床技能训练教学大纲、编写临床技能训练指导书。

2.负责临床技能训练报告批改和成绩评定。

3.从事临床技能训练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承担新开或改造临床技能训练项目、设备自制科研等相关工作。

4.负责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规划和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三、技术人员主要职责

1.承担教学计划安排临床技能训练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临床技能

训练技术工作(包括临床技能训练前的仪器设备调试及材料准备、临床技能培训中的临床技能训练技术指导、临床技能训练后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等),协助临床技能训练教师指导临床技能训练教学。

2.承担临床技能训练教学的相关管理工作。

3.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

1)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建设:参与临床教学并承担仪器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帐、卡、物相统一,仪器设备管理维护等工作。

3)承担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环境、安全、卫生等工作。

4.临床技能中心开放:科学调配时间,负责对全院师生合理开放各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