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临床技能实验示范中心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2-12 11:25   794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一、训练室要做好工作环境监测管理和实验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音、毒性、激光、粉尘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切实加强训练室环境的监督和实验人员劳动保护工作。

二、训练室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和制度,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训练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不得污染环境。

四、训练室仪器设备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管理,按照《长沙医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长沙医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等有关法规、规章执行。

四、训练室所需要的实验动物,要按照《长沙医学院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进行饲养、管理、检疫和使用。

五、训练室要逐步实行科学和现代化管理,对训练室的工作人员、物资、经费、环境状态等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程序化。

六、训练室要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的管理,注意实验环境的管理,为教师和学生创建良好的实验教学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