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临床学院心理咨询室又名“阳光成长中心”,位于临床楼五楼505。自成立以来便形成了以学校领导牵头,专业教师为主,班主任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让心情放个假,给心灵安个家;倾听你的心声,诉说你的烦恼”是我校心理咨询室的主题词。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们更和谐地全面发展,更健康地成长
阳光成长中心是我院系师生之间思想交流、心灵沟通的桥梁,是促进学生认识自我、完善自我、开发潜能、成长成才的场所,它旨在帮助学生掌握自我调节、消除心理困惑的技巧,学会如何适应环境和处理人际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自尊、自信、自强的信念,使学生能顺利度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为今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心理咨询室的任务是帮助一些同学克服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一些心理难题,通过单独辅导、团体辅导、书信交流以及网络交流的形式与同学探讨,促进其人格全面发展。心理辅导老师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本着“保密性原则、理解与支持原则、尊重原则、非指导性原则、积极心态培养原则”,以维护同学的心理权益为第一要务,竭心尽力地帮助每位同学解除心理困惑,帮助他们开展心理自助。
一、心理咨询的目标:
我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发展为目标。
二、心理咨询的宗旨:
点亮心灯,轻解心语;敞开心扉,拥抱健康。
三、心理咨询的原则:
(一)为咨询对象绝对保密,不对任何人泄漏有关情况。
(二)实事求是地为咨询对象做出客观性诊断,不含任何个人的偏见与成见。
(三)热情接纳咨询对象,对前来咨询者保持尊重、理解、信任的态度。
(四)对咨询对象反应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审慎研究,不做任何轻率的结论。
(五)咨询人员不得与咨询对象发生私人交往。
(六)对咨询对象要负责到底、跟踪观察,以保证其心理总是得到彻底解决。
四、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
(一)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学。
(三)开展学生心理知识系列讲座。
(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第二课堂活动。
(五)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活动及每周一节的团体心理辅导。
五、心理咨询室辅导内容:
(一)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现代健康的新观念;
(二)树立正确的自我意识;
(三)建立合理认知;
(四)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塑造健康人格;
(五)培养学生心理挫折承受能力;
(六)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
(七)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
(八)提高人际交往的技能;
(九)考试心理调适;
(十)正确价值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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