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项目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4-28 16:46   176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1. 实验室的研究项目根据其资金与性质不同大致分为自主研究项目、基金项目、联合项目和其它科技服务项目。

2. 自主研究项目是围绕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任务和研究方向,由实验室自主设置的目标导向项目和自由探索课题,经费来源于科技部专项经费。实验室制订指南,主要以团队方式申报,经学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由团队带头人负责,成立课题组,签订合同书,相关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所有,成果按合同书要求署名。

3. 基金项目包括开放基金项目和青年骨干基金项目,经费来源于实验室运行费。实验室制订指南,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术委员会批准立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成立课题组,签订合同书,相关研究成果归实验室所有,成果按合同书要求署名。

4. 联合项目经费由重点实验室与资助单位双方商定组织联合项目组,项目负责人一般由重点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担任。研究成果由实验室与资助单位分享。成果的发表由双方单位共同署名。

5. 在满足重点实验室研究工作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实验室也积极为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其它单位等提供科技服务。

6. 凡由实验室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每年必须提交研究执行计划情况报告,根据项目工作性质和进展情况,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阶段小结。

7. 实验室定期组织课题执行情况检查,发现未能按计划执行或计划方案有问题时,有权暂停、调整直至取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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