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以及长沙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选,院(系)评审小组评审,药学院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通过,拟推荐21级本科药学1班的周艳芳同学,21级专科药学班的刘雨诺同学为我院2022-202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参与学校的评审。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2023年9月27日五个工作日(假期不含)。如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监督部门反映:
药学院党总支书记胡明华:88602646、13874819712
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吴海军:13517498404
药学院党总支纪委吴昭全:15700782285
学校监察处电话:0731-88602619
药学院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