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药学院“江琎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江琎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评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选,院(系)评审小组评审,药学院2023年度江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通过,拟推荐20级本科药学1班的刘瑾旸同学为我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参与学校的评审。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五个工作日(假期不含)。如存在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监督部门反映:
药学院党委书记胡明华:88602646、13874819712
药学院党委副书记吴海军:13517498404
药学院党委纪委吴昭全:15700782285
学校监察处电话:0731-88602619
药学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