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长沙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予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和文明风尚,未受到相关处分或者处分已撤销。
2、获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3、在规定时间内在本校参加湖南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或者从2015年6月1日起,学生在籍期间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CET-4)或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3);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以作为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有效外语成绩。
4、申请学位时间从取得本科学历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5、表: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及学位类别
序号 |
专业 |
授予学位 |
1 |
临床医学 |
医学 |
2 |
护理学 |
理学 |
3 |
药学 |
理学 |
4 |
药物制剂 |
理学 |
5 |
药物分析 |
理学 |
6 |
口腔医学 |
医学 |
7 |
预防医学 |
医学 |
8 |
中医学 |
医学 |
9 |
针灸推拿学 |
医学 |
10 |
康复治疗学 |
理学 |
11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理学 |
12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学 |
13 |
医学影像学 |
理学 |
14 |
生物技术 |
理学 |
15 |
运动康复 |
理学 |
16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17 |
英语 |
文学 |
1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学 |
19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20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21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学 |
二、申请者需报送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3)小两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规格为3.0*4.5CM,新华社统一采集办理毕业证的照片为最佳)。
(4)长沙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5)若是依据CET-4或PETS-3申请学位的需提供证书原件
(6)同纸质蓝底相片的电子档相片一张,以“学位”+身份证号为主题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申请及授予时间
上半年学位授予时间为6月10日-6月25日
下半年学位申请时间为12月10日-12月25日
附:学位授予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8602688;15173174850(工作日) 邮箱472770184#qq.com (“#”应为“@”)孙老师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长沙医学院南大门二楼,邮编:410219
长沙医学院成人教育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