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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与测试方法
(一)测试内容
测试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的内容,面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试讲主要是测试申请人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及课堂教学效果。
(二)测试方法
面试主要通过观察、提问、谈话等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试讲主要是申请人根据确定的试讲内容,面向测评专家以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二、测试标准及分值
测试有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的标准,面试、试讲总分分别为100分,测试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面试、试讲成绩分别达到C级(含C级)以上,即可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三、报名条件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2.我校在职教师,近半年社保以长沙医学院为主体且缴纳状态正常。
3.参加湖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理论考试成绩合格。
4.普通话水平应二乙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时间安排
3月5日-3月11日。报名人员至人事处518办公室报名
3月18日(暂定)。报名人员根据顺序参加测试
3月19日(暂定)。公布测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1.测试时须提供按照长沙医学院教务处要求书写的详细教案一式6份(含授课自用教案),所讲授内容应与所学专业相近或一致。
2.测试过程中须按照要求进行板书,可自带模型、挂图及演示实验相关设备。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02728
长沙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