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省委教育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及《长沙医学院关于大学生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宏观指导,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现就做好2014年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4年度我校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正确处理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把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放在首位,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使学生党员发展保持适当速度与规模。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切实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我校实际情况,2014年度新发展学生党员总量控制在692名以内(各院系2014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见附件)。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维护发展学生党员计划的严肃性。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数,认真研究制定各自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计划,不断优化大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逐步从“倒三角形”向“橄榄形”转变,即中间年级发展的党员数量较多,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发展数量较少,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不发展,避免毕业生离校前与离校后党员数量大起大落的现象。
(二)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长沙医学院关于大学生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把那些真正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的首位,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注重把大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防止临毕业前突击发展。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坚持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严格履行入党手续,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等工作要求,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严防发展党员中的违规情况。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党委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
(三)强化培养教育,提升发展学生党员质量。坚持“早选苗、早培养”,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中国梦”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把广大优秀大学生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继续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实践锻炼制度,保证集中培训时间,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培训质量,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院系党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要对各院系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调度,加强监控和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总结实践经验,认真分析学生党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培育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党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推动发展党员工作再上新台阶。各院系要于6月和12月,分别向党委组织部报告今年上半年和全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发展党员目标计划的具体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校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典型案例要严格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