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会场纪律规定
会风是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为切实改变会风,规范我院各类会议的会场纪律和参会人员的行为,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确保政令畅通,形成良好的会议秩序,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进入会场,按部门签到后到指定位置就座,宣布散会后有序退场,不拥挤,让客人先走。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半途退场者给予通报批评。
二、所有参会人员均按季节或会议通知要求规范着装,着装应庄重、整洁。
三、与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除工作人员外不准随意走动,讲小话。保持会场肃静,不准开小会,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书籍、报刊;会议开始前,参会人员自觉关闭手机,会场内严禁打接手机,不得传发信息;严禁起哄、鼓倒掌。违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会场严禁吸烟。注意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不准随地丢果皮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会议结束后将携带物品全部带走。
五、遵守会议纪律,听从指挥,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频繁、长时间离席。
六、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大会发言和领导讲话,并做好会议记录,院办公室、人事、工会要作好每次会议的纪律总结,列入年终考评。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长沙医学院会议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