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推动学院事业的发展,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学院最高级别的决策例会,董事长主持,学院董事会成员与会,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一)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党政机关的文件精神,坚持学院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对学院中长期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规划、战略、重大改革措施等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3.对学院的机构设置、人事分配制度、工资制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
4.对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项目,资源调配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监督管理。
5.对学院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进行审定。
6.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临时重大事项。
(二)会议时间
董事会一般每两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后。
(三)会议要求:
1.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需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应提前告知与会人员。
2.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讨论中的不同意见等情况,不得外传。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做出的决定、决议,在未正式公布前,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3.列席人员一律在候会室候会,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入席,议题讨论完毕离席。
4.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二、院务会
院务会是学校领导集体的办公例会,院长主持,参加人员由董事会成员、院务会成员、党委会主要成员组成,根据会议讨论议题,安排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
(一)会议内容
1.传达、讨论上级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
2.研究讨论执行董事会决定的有关实施意见;
3.讨论决定学院日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立项、大型设备购置和后勤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并组织实施;
4.研究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等相关问题;
5.研究学院教学科研相关问题,包括学科专业建设、对外学术交流、教育教学评估等问题;
6.讨论决定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决策教职工的考核与奖惩;
7.研究决定院务会成员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工作。
(二)会议时间
院务会一个月二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或推迟会议召开时间。
(三)会议要求
1.具体时间排入学校日程表,其他列席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
2.会议议题由院务委员提出,由院办公室汇总整理,经院长审查确定后定两到三个议题在会上讨论,并提前下发到与会人员手中;
3.各部门负责人需要向院务会汇报的议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交由院办提前分送领导阅看思考;
4.提交的议题应当是主管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经过充分研究而形成的方案和意见,跨部门的议题应当先进行协调,并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和建议;
5.列席人员一律在候会室候会,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入席,议题讨论完毕离席。
6.院办负责会议的组织、记录和服务工作。
三、党委会
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委员参加,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组织的重要文件、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意见和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2.讨论、决定关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原则;讨论通过学院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4.听取教学、科研、学生以及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发展党员和审批新党员工作,决定党员违纪处分;
6.讨论审议党员的表彰和奖励,修改学院党委的规章制度等;
7.研究落实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议时间
党委会议不定期召开;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三)会议要求
1.学校党委会必须事行确定议题。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提前通知党委委员和列席人员。凡准备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有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提前二天报到学院党委办公室。由学院党委办公室根据议题内容排列会序,经党委主要领导审定后下发会议通知。准备不充分或没有列入议题的内容,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党委会不予讨论。
2.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到会委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干部的任免等重要问题,到会委员要明确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应当暂缓作出决定。最后以到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3.对学院党委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如果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执行党委的集体决定。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保密制度。党委会讨论问题所做出的决议和讨论结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或个人。讨论过程不得向会外人员泄露。
5.学校党委会决定的事项,各分管委员、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要本着对院党委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落实,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汇报。
6.会议记录由党委秘书负责,对因事未能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会后党委秘书负责将党委会议记录送达。
四、主管领导工作例会
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日常工作例会,主管院领导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安排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一)会议内容
1.会议分教学、科研、医疗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行政工作例会三个会议。
2.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主管院领导汇报、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对近期有关工作事项进行协调安排。
3.主管院领导向部门布置学院近期工作任务,明确完成任务的具体要求,统一认识,各司其职;
4.检查各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讨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改进意见。
(二)会议时间
主管领导工作例会一个月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或推迟会议召开时间。
(三)会议要求
1.会议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2.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应提前作好发言汇报及书面报告的准备;
3.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的组织、记录和服务工作,会议召开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会议纪要上报院务会。
五、中层干部行政办公会
中层干部行政办公会由学院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院长主持。
(一)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和院务会会议有关决议、决定和重大事项;
2.部署学院近期工作任务,明确完成任务的方法与要求,检查、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促进学院各项工作进一步有序开展;
3.听取各主管院领导根据例会召开情况进行工作汇报;
4.讨论、处理学院建设、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中暂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
(二)会议时间
中层干部行政办公会每月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会议次数或推迟会议召开时间。
(三)会议要求
1.会议召开时间排入学校日程表提前下发到与会人员;
2.各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应提前作好充分准备,内容集中,发言时间控制在15分钟;
3.各部门负责人应作好会议记录,根据工作部署向部门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并组织落实;
4.院办负责会议的签到、组织、记录和服务工作。
六、教职工大会
教职工大会由学院全体院领导和教职工参加,副院长主持。
(一)会议内容
1.学习党中央和省市党政机关的文件,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
2.总结学院年度工作和布置工作计划;表彰先进。
3.对学院重大工作和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会议时间
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分别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人事处作好会议签到,因故不能出席者,应事先向人事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2.保持会场纪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
3.院办负责会议的组织、记录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