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办〔2017〕3号 签发人:何彬生
附属第一医院,各处(室)、院(系、部、所),衡阳校区:
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使计生服务工作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率运行,现将准生证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育证》办理对象及所需材料
(一)办理《一孩生育证》
1、对象: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均为初婚、未育、未抱养的夫妻。
2、所需材料(除第(4)(5)项材料到校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完整外,其余需自己准备):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登记表》
(5)《承诺书》
(6)夫妻两寸合照2张(或单人一寸照各2张)
(7)湖南省计生系统未登记人员还需提供计生证明(如军人、外省户籍等),具体咨询校计生办。
(二)办理《二孩生育证》
1、对象:符合《条例》规定条件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夫妻。
2、所需材料(除第(4)(5)项材料到校计生办领取并填写完整外,其余需自己准备):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及一孩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登记表》
(5)《承诺书》
(6)夫妻两寸合照2张(或单人一寸照各2张)
(7)湖南省计生系统未登记人员还需提供计生证明(如军人、外省户籍等),具体咨询校计生办。
二、办理流程:电话咨询校计生办→根据要求准备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
三、办理时间:怀孕在6个月之内的怀孕女教职工办理,原则上不办理急件。每月3日前将所需材料交至办公楼513室校计生办,逾期推迟下个月办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任老师88602668
长沙医学院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