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办〔2017〕9号 签发人:何建军
关于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衡阳校区: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和开学时间:2018年1月21日—3月2日,3月3日—4日报到,3月5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放假和上班时间:2018年1月27日—3月2日放假,3月3日正式上班。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各行政部门和各院系应在假期前完成的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作好妥善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落实到位,不得拖延至新学期。
2、各院系、教务处、资产处等部门应按照新学期教学计划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部门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师生期末和放假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在放假前严格按照责任区域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安保、水电、消防等隐患排查工作,并清扫责任区卫生,防火(包括后山)、防盗、防毒、防灾害、防事故,确保学校安全。
4、学生处、保卫处、国际交流处等部门要加强留校师生和留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5、基建处、后勤处按时完成学校各项维修工作,重点是学生公寓的水电、门窗、房屋漏水及生活设施等方面的维修。
6、各行政部门和各院系要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在1月10日前报校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7、望全体教职工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尤其是行政干部,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8、为及时完成好下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有必要的部门应安排人员提前一定时间上班。
长沙医学院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