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长医党〔2017〕35号 签发人:戴爱国
各处(室)、院(系、部、所),附属第一医院,衡阳校区:
2016—2017年度,全校教职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育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我校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整体育人水平的提高。为鼓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经各单位民主推荐,校“三育人”领导小组评议,校党委会审定,决定授予教务处、监察处、基础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研室、药学院、思政部5个单位“三育人”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分别授予马宁等20位同志“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授予朱凤等14位同志“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授予吉焕芳等7位同志“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继续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育人质量,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长沙医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