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沙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
党委各工作部门、二级党委(党总支),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8号、湘办发〔2017〕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水平,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和研究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长沙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属二级教学科研机构,负责组织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承担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不再保留思想政治教研部,其相关职能并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参照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执行。
中共长沙医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