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第一医院,各处(室)、系(部)、衡阳校区: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办公经费管理,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本着勤俭建校、厉行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根据学院现有的财力,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学院个系部划拨办公经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全年度经费分配标准
序号 |
部门 |
金额(元) |
序号 |
部门 |
金额(元) |
1 |
临床学院 |
5500 |
9 |
信息工程学院 |
4400 |
2 |
基础医学院 |
6600 |
10 |
运动康复系 体育教研部 |
2200 |
3 |
中医学院 |
3300 |
11 |
管理系 |
2000 |
4 |
护理学院 |
3300 |
12 |
思想政治教研部 |
2000 |
5 |
医学检验系 |
3300 |
13 |
医学影像学院 |
3300 |
6 |
药学院 |
3300 |
14 |
口腔医学院 |
6600 |
7 |
公共卫生学院 |
3300 |
15 |
国际教育学院 |
3300 |
8 |
外语系 |
3300 |
16 |
中文系 |
2000 |
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本经费属各系、部全年工作的办公经费,用于先配置好打印机后,再计划购买其他必需办公日常用品,(如文具、硒鼓、碳粉、打印纸等),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经费节余部门留本部门下半年使用,不占下年度指标。
2、经费划拨后,各系、部必须在分配的标准下内精打细算,统筹安排,根据标准,做出本部门经费使用计划,由各系、部领导和主管教学的院领导严格把关审批。
三、报账程序和要求
1、各系、部指定专人于每学期初持有效的审批借支单到财务处支款,学期末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附上报销审批单。部门经办人、主管领导在发票背面签字,再由主管院领导审定签字后由财务、审计审核监督执行。
2、部门购买单价在200元以上的资产时,要严格按照学院资产管理办法执行,凡属固定资产的购置,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后可报销。
3、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控制办公经费标准,杜绝超支,并建立部门经费明细账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