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大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目刑事处罚
来源: 长沙医学院   发布时间: 2019-09-18 16:06   364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加大对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该意见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加强破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其中,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探索根据破产案件的难易程度进行繁简分流,推动完善破产重整以及和解制度等。

该意见同时要求,要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加大对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持续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制度规范,严厉惩戒被执行人失信行为。

据悉,最高法院将推动设立为无产可破案件提供费用支持的破产费用专项基金,推动制定针对破产企业豁免债务、财产处置等环节的税收优惠法律法规,协调解决重整或和解成功企业的信用修复问题,以及积极协调政府运用财政奖补资金或设立专项基金,以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和利益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