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是否是一回事?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10 09:54   493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例1:甲公司是一家建筑施工企业,该公司共有员工200人,其中在施工项目现场从事一线施工的人员共计150人,其他50人为非项目现场工作人员。为了赶工期弥补疫情对工程进度的影响,即便在35℃高温天气里甲公司一线员工仍旧需要坚守施工岗位。2020年6月,甲公司对所有从事一线施工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4000元高温津贴,对非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则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高温津贴,并为所有员工免费准备冷饮、雪糕等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在本案例中,无论是一线施工人员还是非项目现场工作人员都取得了甲公司以“高温津贴”名义发放的补贴,那么,二者之间是否有区别呢?

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高温津贴的支付范围是符合上述特定条件要求的劳动者,非人人可以享受。在本案例中,甲公司按每人4000元标准发放给150名在特定工作环境中的一线员工补贴则属于高温津贴,而按每人1000元标准支付给非项目现场工作人员的高温补贴以及免费提供防暑降温饮料等实物则属于“防暑降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