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费用报账的通知
各行政处(室)、二级学院:
为保证学校年度会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将费用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12月2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业务提前向财务处彭老师报备(所在处室或学院、业务类型、预计费用),并在次年1月31日前完成报账手续,若未提前报备,次年概不受理。
四、各单位要及时清理个人借款。除未结题的课题借支及备用金外,其他个人借支不结转下年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借支满一年未归还或冲账的,财务处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2022年12月25日之前的报账于12月份到账,25日以后报账的,将于次年到账。
长沙医学院财务处
2022年10月26日
一、财务处本年的关账日期为12月25日,25日之前发生的业务票据应最晚于25日完成报账手续,未在25日报账及递交票据的,次年概不受理。
三、科研课题报账注意事项:当年已经结题的课题,要求在结题当年进行费用报销;未结题的课题,当年已发生的业务票据应在当年进行报销。有借支的课题因离职等原因需要办理转接手续的,原转出人需退还原借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