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费用报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0-26 11:33   102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各行政处(室)二级学院:

为保证学校年度会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将费用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年的关账日期为1225日,25日之前发生的业务票据应最晚于25日完成报账手续,未在25日报账及递交票据的,次年概不受理。

二、12月2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业务提前向财务处彭老师报备(所在处室或学院、业务类型、预计费用),并在次年1月31完成报账手续,若未提前报备,次年概不受理。
    三、科研课题账注意事项:当年已经结题的课题,要求在结题当年进行费用报销;未结题的课题,当年业务票据应在当年进行报销。有借支的课题因离职等原因需要办理转接手续的,原转出人需退还原借支

四、各单位要及时清理个人借款除未结题借支及备用金外,其他个人借支不结转下年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借支满一年归还或冲账的,财务处将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202212月25日之前的12月份到账,25日以后报账的,将于次年到账。

                                  长沙医学院财务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