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医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气体钢瓶存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 压缩气体(氢气、氧气、乙炔气等)钢瓶要存放在特制的铁皮柜或 单独房间内,保证用气的安全。
2. 压缩气体(氢气、氧气、乙炔气等)钢瓶不可靠近热源,装有可燃、助燃气体的气瓶应距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挪做它用。
3. 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一般应保持0.2--1Mpa的余压,以防倒灌。
4. 抵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5. 过期未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2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3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6. 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运输装卸过程中撞坏阀门,造成事故.
7. 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专人定时检查气体泄漏情况并作记录。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原则上只能在白天(特殊时间使用需经主管领导批准)。使用时,房间内禁止开关或使用任何其他电器。在相应的开关和插座上必须贴上封条。
8. 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9. 遵守相关仪器的操作规程,按要求操作,严禁违规使用。
10. 有领用手续,或由专人负责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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