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31 19:14   7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长医监[2023]1号                &nbs

长医监[2023]1号                                                                                                         签发人:余雪平

 


关于开展 2023 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处(室)、二级学院、衡阳校区:

为全面真实反映学校资产状况,以便学校掌握真实、准确的资产数据,按照校务会要求,由监察处牵头,资产处、校办等相关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合作,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学校所有区域(含衡阳校区 ),资产类别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构筑物、家具用具、仪器设备、车辆、图书、信息化资产、消防与监控设备设施、金融类资产等。

二、清查责任分工

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由学校监察处统一组织领导,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1.建设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房屋、土地使用权、构筑物资产和在建工程等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2.后勤处负责学校家具及其他家居生活类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3.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类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校办公室负责学校车辆的清查盘点工;

5.图书馆负责学校图书资料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6.信息科学研究中心负责学校信息化资产、计算机软件、通信设备的清查盘点工作;

7.保卫处负责学校消防设备设施与校园监控设备设施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8.宣传统战部负责学校校园广播与电台设备设施的清查盘点工作;

9.财务处负责学校金融类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10.教务处负责教室课桌椅和多媒体设备等清查盘点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根据“统一领导、分类管理、按业务归口职能分工、分级负责”的资产管理指导思想,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分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计划,并按通知按时、保质完成清查盘点工作任务。各资产使用管理的二级单位具体组织落实,须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确保人、账、物一一对应。

(一)自查自评阶段 (2023年6月1日-6月10日)

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指导和督促各二级单位对各自使用和保管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各二级单位对盘盈、盘亏资产作出详细说明,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形成资产清查报告交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由归口资产管理部门统一交监察处(办公楼412 室徐丹老师处)。

(二)抽查核实阶段 (2023年6月10日-20日)

监察处和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财务处等部门组成检查小组根据各二级单位清查盘点情况,对重点领域和部分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重点核查资产账实是否相符;离、退休人员、调离人员名下资产,是否更新使用人信息;是否存在具有安全隐患的待报废资产等问题。

(三)总结整改阶段 (2023年6月30日前)

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及时解决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在盘点整改完成后形成分管资产清查盘点清单(详见附件),并将纸质版材料经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2023 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监察处(办公楼 412 室徐丹老师处)。监察处协调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处进行账账核对,财务处及时完成相关账务处理。

四、清查效果

(一) 通过本次全校性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各归口管理单位要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全面而彻底地摸清家底。

(二)确保台账清晰、数量准确、价账相符、归口明确。为学校全面提高资产利用率和下一步资产采购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五、清查纪律要求

各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和各单位应当严肃财产清查纪律,本着对学校负责的工作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认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清查结果真实有效。如在核查时发现与该单位自查情况不符,漏报、虚报,或未按时报送的单位视情节予以追责问责,归口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清查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将纳入职能部门第三方考核。

 

附件: 长沙医学院资产清查明细表

 

长沙医学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