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09 23:26   984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工作职责

(挂靠长沙医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办公室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简称“自考办”)是管理学校自学考试工作的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策,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学校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文件、制度。

2、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系统的管理(专人管理),严防数据泄密,确保数据安全。

3、负责自学考试新开考专业的论证与申报工作,组织专家编制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工作。

4、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自学考试命题和命题教师的选派工作。

5、负责自考助学机构和学生的学费催缴和核算工作。

6、负责制定各助学点开课计划,督促检查各助学站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7、负责全校自考专业招生简章的编制和印发,负责自考学生的注册、报考、考籍管理和成绩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自考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评审答辩工作。

9、负责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的办理及学位申请等工作。

10、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长沙医学院自考考点的组考和考务工作,以及组考费用核发等工作。

11、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2、积极开展高等教育自考研究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我校自考事业。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