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具有较扎实的康复治疗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初步的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胜任在各级医疗机构、民政、教育等相关机构及政府管理部门从事康复治疗服务、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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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愿为祖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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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视生命,关爱病人,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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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批判性思维和创新精神,不断追求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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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与病人及其家属进行交流的意识,使他们充分参与和配合治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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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活动中重视医疗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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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患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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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对自己不能胜任和安全处理的治疗问题,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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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有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合作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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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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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用各种可能的技术去追求准确的康复治疗时,应考虑到病人及其家属的利益,并注意发挥可用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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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维护医德的义务。
(二)知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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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医学理论知识(如解剖学、生理学、运动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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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临床医学理论知识(如西医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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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康复治疗学、康复评定学、物理治疗学、作业治疗学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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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肌肉骨骼康复学、神经康复学、儿童康复学的康复评定与康复治疗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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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常见内外科疾病的康复评定与康复治疗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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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语言(含吞咽功能障碍)治疗学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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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康复心理治疗学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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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康复工程学、辅助器具应用的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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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中医康复治疗的基础知识。
(三)技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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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评定技术能力:包括实施的步骤、内容与质量要求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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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疗技术能力:包括康复训练技术,关节松动技术与软组织牵张技术,肢体摆放与体位转移技术。指导患者进行心肺功能训练、引导式教育训练及各种医疗体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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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治疗技术能力:包括作业能力的评定,手功能的评定与训练技术,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训练,感知觉功能与认知功能的训练,辅助用具的使用训练,文体锻炼或休闲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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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治疗技术能力:包括基本的推拿手法、针灸疗法及拔火罐操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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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运用的临床能力:根据对患者的功能评定,制定康复治疗计划,动态观察功能变化,及时正确书写各种康复治疗记录,指导患者出院后的去向与居家康复训练计划,正确书写康复评定报告、分析与总结,具有一定的社区康复工作的能力。
(四)个性发展目标
培养中努力体现“厚德、博学、储能、求真”的校训,不断加强医学人文、道德和身心素养教育如:伦理、沟通、诚信、合作等,使学生具备深厚的中国优秀文化底蕴和道德素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以及终身锻炼的意识,并顺应社会发展和医学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知识融通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保持人才发展的平衡性和可持续性。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
专业核心课程:康复功能评定学、物理治疗学、语言治疗学、作业治疗学、传统康复方法学、肌肉骨骼康复学、神经康复学。
四、学制、成绩考核、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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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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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考核:所修课程均进行考核,按照《长沙医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医学院课程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长沙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和《长沙医学院康复治疗学专业实习手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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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康复治疗学本科学生至少应修满本专业要求的207学分,其中必修课181学分,选修课2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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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考核模式:综合技能考核和毕业理论综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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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我院有关学位授予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