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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中开展留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选拔计划
校属单位 |
岗位 |
专业 |
备注 |
各行政部门 |
行政岗/专职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专职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
基础医学院 |
实验岗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生物技术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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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
实验岗 |
药学、中药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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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 |
实验岗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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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
实验岗 |
护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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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院 |
实验岗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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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
实验岗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医学信息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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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药学院 |
实验岗 |
医学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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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保卫处 |
工勤、保卫人员 |
专业不限 |
学历放宽至大学专科,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
附属第一医院 |
医疗助理岗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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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岗 |
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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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学院(筹) |
实验岗 |
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中医学、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体育教育、运动康复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教务处行政岗 |
专业不限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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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行政岗 |
财务管理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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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统战部行政岗 |
专业不限 |
要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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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行政岗 |
专业不限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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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与就业工作处行政岗/专职辅导员 |
专业不限 |
专职辅导员要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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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行政岗 |
专业不限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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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处行政岗 |
专业不限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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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研究中心行政岗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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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行政岗 |
专业不限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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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行政岗 |
专业不限 |
工作地点在衡阳 |
三、选拔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热爱集体,热爱学校,愿意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在校期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4.长沙医学院2024届统招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5.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
6.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上述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或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到组织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须提交《长沙医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报名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并提供所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2.资格初选及二级学院推荐
2024年3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长沙医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报名表》上签署二级学院审核推荐意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资格复审
2024年3月31日前,符合初选条件的学生自行将《长沙医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留校工作报名表》、相关证书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学生自行到教务处打印审核盖章)等材料报送学生与就业工作处、组织人事处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考试
考试时间由组织人事处另行通知(在组织人事处官网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水平、写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表达沟通等综合职业素质与能力,总分100分。
5.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后,组织人事处到应聘人员所在二级学院听取意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组织人事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6年。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钟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02728
咨询地点:长沙医学院办公楼518室。
长沙医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