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医双创〔2019〕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长沙医学院大学生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处(室),附属第一医院: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关于报送2019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0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进行立项建设,鼓励学生参与创业训练和实践,利用项目提供实践和创新平台,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包括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两类。
(一)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项目申报对象为非毕业班全日制本科生。每位申请者只能申请主持项目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者可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成员必须分工明确。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毕业年级学生和已有省级大创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
(二)项目指导老师。项目指导教师可为1-3人,应积极主动指导学生课外创新和创业活动。学生在申报项目之前应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选择最佳的指导教师。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应尽量邀请一名企业导师作项目指导。
(三)其他
1、项目研究须在毕业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知识产权等事宜。
2、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为教师科研、教研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省级项目,重复申报的;⑤项目参与人超出范围的。
3、2019年实施国家级训练计划项目由省级训练计划项目中产生,省级训练计划项目由校级训练计划项目中产生,因此各院(系)按照要求申报校级项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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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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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程序。采取个人或团队申报、院(系)初审、学校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2019年校级立项项目,并择优报送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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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1、4月18日—4月27日学生提交材料申请,院(系)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2、4月29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cxcyxy@163.com,纸质版盖章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体育馆一楼119办公室)。联系人:荣蓉、杨惠,逾期不予受理。
3、5月6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项目统一进行校级评审或答辩,确定2019年校级立项项目,并择优报送省教育厅。
五、资助经费
(一)校级项目:资助经费同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若校级立项项目入驻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则资助经费只计一类,按费用高者资助。
(二)省级项目:创业训练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经费为5万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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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经费由财务处统筹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为进一步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有关竞赛组织工作,校级立项的创业训练项目或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必须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2019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情况将作为各院(系)开展创新创业工作情况的重要评价指标。请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充分整合资源,积极组织学生申报,严格把关项目各阶段研究情况,审查各项材料,全面提高项目质量,争取培育出优秀项目成果。
(三)根据时间安排和“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人数要求,本次申报项目针对各院(系)设数量指标(详见附件4)。如若各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不在同一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学生)所在院(系)为项目管理单位,并占用项目管理院(系)名额。
(四)创业训练项目与创业实践项目的管理办法暂参考《长沙医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医教〔2018〕190号)文件要求(见附件5)。
附件:1.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3.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4.长沙医学院2019年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系)指标要求表
5.长沙医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长沙医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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