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1-14 17:15   487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关于2023年度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

验收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室),附属第一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切实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项目研究成果质量,现就2023年度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2020级(五年制)、2021级和2022级本科生。

(二)评选程序

采取学生个人或团队申报、二级学院初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委员会评审的方式确定2023年校级立项项目,并择优报送省教育厅。

(三)注意事项

1.已列入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不重复申报立项(特殊情况除外)。

2.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项目申报,因未提交开题报告材料而撤项的学生不得再次参与项目申报。

3.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南》(附件1)、《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长沙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文件要求(附件2),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

4.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5.材料填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型填写《项目申请书》(附件3),指导教师/企业导师签意见,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6.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①已承担项目未结题的(特殊情况除外)②对已立项项目管理不到位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

7.校级项目一般研究时间为2年,最多延期1年;省级、国家级项目一般研究时间为3年,最多延期1年。项目未按时结题的,指导教师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8.项目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详见《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的补充说明》(教务通〔2020〕73号)(附件5),因项目研究开展不力等原因终止项目研究的,将撤销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9.成功立项后,立项当年因未提交开题报告等非客观不可抗因素终止项目研究的,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四)立项申报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书(附件3):纸质档,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需隐去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及相关信息(包括封面的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姓名,第一大点基本情况中的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姓名、电话、科研课题情况、对本项目的支持情况及第四大点的指导教师/企业导师意见),并分别按汇总表顺序排序成两份完整的材料。

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由各二级学院汇总,提交纸质档与电子档,一式一份。

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所有在研项目(本次申请结题的项目除外)。

(二)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审查各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阶段性研究报告》(附件7),跟踪项目各阶段的研究情况,检查指导教师对项目的指导情况。检查后,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中期检查一览表》(附件8)。

中期检查材料报送

中期检查汇总表、中期检查一览表(附件8):由各二级学院汇总,提交纸质档与电子档,一式一份。

《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阶段性研究报告》(附件7):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纸质档与电子档,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存各二级学院。

三、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已完成项目研究的立项项目。

(二)要求

2020年及之前的立项项目必须全部完成结题,2021年立项项目应全部完成结题,2022年立项项目鼓励结题。教务处将对已立项项目进行研究时间的清查,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课题结题工作。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延期申请表》(附件9)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或创新创业学院。

(三)结题材料报送

1.结题报告书(附件10):(1)纸质档:校级一式一份,省级、国家级一式两份,按项目级别分类,各类再按登记表顺序排序;(2)电子档:各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交教务处,各级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交创新创业学院,文档命名格式为立项年份+项目等级+项目负责人”。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0)和结题登记表(附件11),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结题报告装订要求:白色软纸封面,装订顺序:封面目录(页码)—结题报告—经验总结—项目请书—实施方案—开题报告—阶段性研究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致谢信—成果复印件文档格式要求:小四,宋体,行距20-22,双面打印。

2.过程研究材料(附件12):结题项目除提交结题报告书外,还需提交项目的过程研究材料,如: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实验或调研情况(有图有文字),实验数据或调研数据的统计分析情况,以及其他可佐证项目研究过程的相关材料。每个项目的过程研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无需铜版纸胶装,普通装订即可),用统一封面(附件12)。无过程研究材料者,不接受结题申请;过程研究材料弄虚作假者,将直接撤销该项目,并追回研究经费,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3.项目成果原件:目录页标注,原文折叠。

4.项目结题登记表(附件11):由各二级学院汇总(按项目级别分类),提交纸质档与电子档,一式一份。

5.结题报告等相关结题材料请用档案袋装袋提交。

6.成果登记单(附件13)与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延期结题申请材料报送

此项材料仅针对达到最长研究年限(校级2年、省级与国家级3年)却不能按期结题的立项项目。

1.申请书(附件3):纸质档,一式一份。

2.开题报告:纸质档,一式一份。

3.中期检查报告(附件6):纸质档,一式一份。

4.阶段性报告(附件7):纸质档,一式一份。

5.延期申请表(附件9):纸质档,一式两份。

结题总结材料报送

1.填写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附件14)。

2.各二级学院根据工作落实情况,撰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总结内容包括前期动员、项目申报/结题评审、中期检查、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等)。

所有报送材料不予退还,请学生与各二级学院对各阶段性材料进行备存。延期申请表(附件9)及相关材料请于20234月7日前报送,项目主持人于4月7日前来办公地点办理延期手续。其余材料报送均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提交,并于2022年4月7日前报送。创新训练项目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办公楼315办公室),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体育馆119),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刘羿伶(创新训练),联系QQ1016485138;荣蓉(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联系QQ:25475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