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2 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1-19 20:37   8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委厅直属各单位:

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委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 划》),按照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 2022 1 19 日起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2 年课 题(含研究基地和重点培育基地课题,援疆项目通知另发)申报工 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 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 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充 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 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 - 2 - 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 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 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其中资助课题(含重点资助、一般资助、 青年资助)按照申报指标数申报,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按立项指 标数申报(见附件)。设立为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 的,每个申报 2-3 项,设立为重点培育基地的,每个申报 1-2 项, 申报数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数。超过指标限额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 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 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 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 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 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主 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含决策咨询专项课题和研究基地课 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或者省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根据《规划》(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 组办公室网站)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 - 3 - 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申 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 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 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提交的《申评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 的签名和申报人所在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 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 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 35 岁(1987 12 31 日之后出生)。

四、申报与评审方式

(一)资助课题的评审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省教育科 学规划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

1.评审按照网上申报、资格审查、匿名初评、实名复审、评 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2.评审分本科院校组、高职高专组(含省直单位)和中小学 幼儿园组(含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管理和业务指导的各 类教育机构)、基地课题组四个组别进行,实行统一评审、分组别 择优立项。中小学幼儿园组申报的课题填报所属系统时统一填写中小学,申报单位具体到学校。

 3.《申评书》先报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确认,再由课题委托管 理机构组织统一网上提交。 - 4

4.根据评审程序需要,申请者除网上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外, 还需打印 1 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纸质材料,按 程序盖章后由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统一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 接收个人提交的纸质材料)。

(二)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受理和评审由课题委托管 理机构组织。

1.申报者网上申报,并根据课题委托管理机构的规定,由课 题委托管理机构按照立项指标数组织评审。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将拟立项的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汇总 表纸质稿 1 份及电子稿报送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经核查后提交 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最终立项名单。 五、资助额度 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 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 度为 3 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 1 万元。 六、申报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1.课题申报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 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网站管理服务平台 提供网上申报通道,申报人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后申报。网上申报 IP 地址:http://116.62.79.5 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 公室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22 4 15 日。请各委托管理机 - 5 - 构于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在网站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系统审核通过。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 4 1920 日,逾期不 予受理。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3.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长沙市教育街 11 号省教育科学规划 办 701 办公室,联系人:蒋小良,电话:07318440292384402993, 邮箱:guihuaban @hnedu.cn。 各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要依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 组织、宣传和指导,负责课题申报者注册审核和资格审查(包括申 报者的申报条件、资质、信誉、前期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等),签 署明确意见,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确保课题申报质量。

附件: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2 年度资助课题申报 指标与一般(自筹经费)课题立项指标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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