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沙医学院课堂教学督导工作 提升教学质量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3-24 20:59   55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

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质量意识,促进全员深入课堂参与督教、督学、督管,及时发现、分析、反馈及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达到促教、促学、促管,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目的,特组织开展全校课堂教学督导工作。

一、参与教学督导人员

全体校领导、校级专兼职教学督导、各二级学院领导(含院长、教学副院长、学工书记)、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工作要求

1.听课、看课。校领导听课、看课与校园巡查制度结合,由校办公室统筹,每月至少听课、看课1学时;各二级学院领导(含院长、教学副院长、学工书记),每周至少听课、看课1学时,每月对外院的课堂教学质量督查次数不少于2学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听课、看课2学时;校级专兼职教学督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按照《长沙医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完成听课、看课任务。

2.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各类教学督导人员须深入教学第一线,对全校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进行听课、看课,对教师授课质量、学生学习效果、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学生提升学习效果,及时解决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3.各类督导人员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时,需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在教室后排入坐,手机关闭或静音状态,不得中途进、离场或随意走动,扰乱课堂教学秩序。

4.校领导、校级专兼职教学督导、各二级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重点关注教师授课质量、学生学习效果,按照《长沙医学院教师理论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1)或《长沙医学院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要求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督导,如授课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同时需按照《长沙医学院多媒体课件评价表》)(附件3)要求对授课教师多媒体课件进行评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长沙医学院课堂教学情况督查登记表》(附件4)要求,重点对教风、学风、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等情况进行督查。各类评价表和听看课登记表(附件5)为认定听看课工作量的依据,请各类教学督导人员听课、看课后认真填写,听看课登记表须经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5.各类督导人员须秉承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督导工作,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系统、全面督查。要求即评即反,各类教学督导人员听课、看课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学生交流,反馈意见,肯定成绩、优点,实事求是指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6.原则上要求各类督导人员需完整的听完授课教师整堂课程,详细了解和记录教师课堂授课情况。

7.各类督导人员需重点督导全校执医相关课程授课教师、思政课授课教师、新进教师、讲授新课教师及跨学科教师授课质量。

8.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处及时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各类教学督导人员督查资料,将存在的各种问题尽快与相关单位反馈,并跟进改进情况,提升人才培养成效。

请各相关督导人员按照长沙医学院课表查询操作指南(附件6)查询教师课表,合理、均衡安排工作,有周任务安排的,请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评价表送交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处;有月任务安排的,请于每月25日前将评价表送交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处。各类督导人员的听、看课情况将按照要求计算工作量并纳入绩效考核。

联系人:张月秋,联系电话:18684713792(68418)。


附件:1.长沙医学院教师理论教学质量评价表

2.长沙医学院教师实验教学质量评价表

3.长沙医学院多媒体课件评价表

4.长沙医学院课堂教学质量督查登记表

5.长沙医学院听查课情况登记表

6.长沙医学院课表查询操作指南





                          长沙医学院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