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建行杯”长沙医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 信息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 2017-05-24 11:04   541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长医学〔201723号               签发人:何建军

关于举办第三届建行杯长沙医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处(室),衡阳校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等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互联网+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全省复赛选拔优秀团队。经研究,定于20175月至6月举办第三届建行杯长沙医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时代,壮大创新创业梦想

二、承办单位

长沙医学院学生与就业工作处、校团委、教务处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院领导担任,学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招生办、校团委、科研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评审小组由我校领导、专家、学者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负责赛事的具体安排和优秀作品的报送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名单见附件1)。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5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创业团队形式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系)组建团队,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五、参赛项目要求

  所有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所有参赛项目内容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六、时间安排

院(系)初赛:2017530-2016615

学校初赛:20176月中下旬  

七、比赛方式、内容、规则及评分标准

    1院(系)预赛

    1)院(系)预赛由各院(系)自行组织,动员本院(系)学生广泛参加,主要评审指标为项目计划书(评分标准参照学校初赛标准附件2)。

    2)各院(系)根据参赛团队得分情况,根据参赛作品指标分配表(附件3推选本院(系)优秀团队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赛,超指标上报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过程中优先考虑。

    3)院(系)预赛评委由本院(系)负责人[院(系)院长(主任)、书记、学工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工办副主任、专家老师](3-5名)担任。

4)各院(系)须认真组织好预赛,按照各院系参赛作品指标分配表(附件3)指导所有参赛学生按时完成参赛作品网络报名工作。同时将院(系)甄选出优秀参赛团队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档材料一式三份)及院(系)预赛情况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进行总结报学生与就业工作处。

2学校初赛

所有通过院(系)预赛的团队,结合评审小组甄选和我校省级复赛指标,最终确定参加学校初赛最终团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6月中旬公布。

比赛分为项目计划书评审项目展示及答辩项目互换互评三个环节。

(1)项目计划书评审

    该环节主要是各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评审。

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及答辩

该环节主要通过提前抽签决定团队现场展示答辩顺序、依次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3-5分钟PPT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3)项目互换互评

参赛团队提前进行抽签两两分组,预先拿到对方项目计划书进行准备。比赛现场各团队对对方团队创业项目进行评析,客观评估对方项目优劣势并提出改进建议。

    3、评分标准

1 评审分为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与答辩(现场评审)、项目互换互评(现场评审)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按100分计算。分别按30%50%2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数),具体评分标准参加附件2

2)总成绩计算:三环节共计100分。如团队总分相同,则依次比: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与答辩、项目互换互评,得分高者名次靠前。

八、奖励办法

赛事选出金奖3个、 银奖4个、 铜奖6个、优胜奖8个、最佳指导老师4个,优秀组织奖4个。部分优秀作品统一报送参加湖南省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全省复赛。根据《长沙医学院院(系)学生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院(系)及获奖团队学生所在院(系),在年终学生管理、就业创业工作考核中将予以加分。

九、活动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注重宣传。在校内外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扩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社会和学生中的影响。鼓励有项目的团队积极参加本次大赛,勇于投入实践;鼓励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项目、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学科竞赛项目团队报名参赛,依托相关成果投入创新创业实践,参赛情况将作为项目锻炼和展示的重要内容。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参赛。

2、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每个参赛团队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校内指导老师,增强广大师生对互联网+”专业知识的认识,鼓励积极邀请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和投资人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辅导。

3、各院(系)按照各院系参赛作品指标分配表(附件3)报送参赛作品。并指导所有参赛学生按时完成参赛作品网络报名工作。参赛团队通过登录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

http:www.hunbys.com)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cy.ncss.org.cn/login.html)进行报名,切记两个网址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省赛报名方式将在6月中旬另行通知。

4、为确保校级初赛的顺利开展,各院系上交作品时,要做好信息汇总工作,上交项目计划书等材料(包括电子稿及纸质稿)时,同时上交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信息汇总表及网络报名截图(见附件4)。

5、所有材料只接收院系统一报送,不接收团队个人上交材料,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7615日,材料接收地点:办公楼103就业指导中心,邮箱419110673@qq.com

其他竞赛相关事宜,请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

  人:李成主          联系电话:0731-88602662

附件:

1.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设置

2.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分标准

3.各院(系)参赛作品指标分配表

4.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信息汇总表及项目申请表



长沙医学院    

2017523  



附件1

第三届“建行杯”长沙医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及机构设置


一、领导小组

  长:卢捷湘

副组长:何建军 邹春花 唐德根

成员:黄卫华 周启良 李建明 李艳辉 何平波及各院   

     (系)负责人

下设秘书处:   

成员:欧阳峰松 黄舟 李成主 张洁

二、评审小组

组员:周启良 黄卫华 曾昭伟 付菊辉 李建民 何平波

         欧阳峰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