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社会现代化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社会责任感,掌握医学检验技术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之关联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备自主学习能力、终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一定的科研发展潜能,能够在各级医院、血站、卫生防疫、体外诊断企业等部门及医学类研究所与实验室从事临床医学检验与医学实验技术工作的医学检验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遵纪守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为祖国医学检验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而奋斗。
2.树立终生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不断追求卓越。
3.重视医疗活动中的伦理问题,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
4.具有大学生应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珍视生命,诚信关爱的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受检者个人信仰,理解他人的人文背景及文化价值观。
5.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求真务实的分析批判精神。
6.尊重同事和其他卫生保健专业人员,具有团队合作开展卫生服务的观念。履行维护医德义务。
7.具备国家卫生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基本知识,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8.具有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主动获取专业信息与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二)知识目标
1.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指导未来的医学检验学习与实践,促进医学服务模式的转变和医学学科的发展。
2.熟悉各种常见病、重大疾病的实验室检验项目和检测方法及结果的临床应用。
3.了解生命各阶段的人体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生理状态以及生命活动规律;了解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和患病机体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所发生的功能、代谢和形态结构的变化。
(三)技能目标
1.掌握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输血技术、临床寄生虫学检验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等的基本林论和技术。
2.掌握文献检索、相关专业信息获取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熟悉各种常用检验仪器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熟悉检验各环节质量控制的基本理论以及医院感染发生相关知识。
5.熟悉国家卫生工作及临床实验室管理有关的政策和法规。
6.了解人体脱落细胞的正常形态特征和病变细胞的病理诊断要领。
7.了解医学检验技术发展动态。
8.具有医学英语、数理统计及计算机应用的基本原理。
9.具有与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沟通与交流的能力。
10.具备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
(四)个性化发展目标
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医学检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础,通过精炼课程体系和多元化的培养手段,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和发展的时间与空间,注重学生个性化的选择和培养,结合学生自身特点与兴趣特长,最终实现其个性化的发展,推进个性化发展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专业核心课程:共12门,包括分析化学、仪器分析、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临床生物化学与检验、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输血学、临床微生物学与检验、临床免疫学与检验、临床血液学与检验、分子诊断学。
四、学制、成绩考核、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
1.学制:四年。
2.成绩考核:所修课程均进行考核,按照《长沙医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长沙医学院课程成绩评定及管理办法》、《长沙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和《长沙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实习手册》的有关规定。
3.毕业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的学生至少应修满本专业要求的208学分(其中必修课为184学分,选修课24学分)。毕业考核模式:毕业论文答辩、毕业理论综合考试。
4.学位授予: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我院有关学位授予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模块类别、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模块类别 |
性质 |
总学时 (周) |
理论 |
实践 |
最低学 分要求 |
占总学分比例% |
||
学时 (周) |
学分 |
学时 (周) |
学分 |
|||||
必修 |
787+7周 |
497 |
31 |
290+7周 |
23 |
54 |
30.0 |
|
|
|
8 |
|
|
8 |
3.8 |
||
专业基础课程模块 |
必修 |
675 |
452 |
25 |
223 |
14 |
39 |
18.7 |
选修 |
96 |
96 |
6 |
|
|
6 |
2.9 |
|
752+48周 |
384 |
21 |
368+48周 |
70 |
91 |
43.7 |
||
64 |
64 |
4 |
|
|
4 |
1.9 |
||
拓展模块 (含课外研学) |
选修 |
|
|
|
|
6 |
6 |
2.9 |
合计 |
2374+ 55周 |
1493 |
95 |
881+ 55周 |
113 |
208 |
100 |
说明:
1.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总学分为208学分,选修课24学分%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