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一定的实验技能 ,能在药学领域从事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学服务和药物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药学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知识要求
1.掌握药学、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掌握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理学等学科的基本实验技能、方法和技术;具备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学服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了解药学及相关领域前沿与发展趋势、医药行业发展需求;具有自主获取知识的基本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综合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的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二)能力要求
1. 学科专业:熟悉药物的合成方法、制备技术、分析手段及药理作用,了解其作用机制、体内过程、临床用途、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基本知识。熟悉我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师职业道德准则,了解现代药学实践中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方法和原理。
2. 实践能力:具备药物合成、药物制备、药物分析和药物评价等的各方面能力;具有较强的实验操作技能;能够熟练利用电子数据库或其他资源库,检索、评价和利用生物医学信息的能力,并将有关资源用于药学实践。
3.外语能力:具有较强的英语水平。
4.资格证书:应获得《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三)素质要求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医药事业。
2.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公众健康利益,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3. 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
4. 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追求卓越,并具有在药学某一领域内进一步深造的基础。
5. 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真理。
6. 具有科学的思维品质和思想观念,能够用科学的创新的思维方式以及科学的方法进行知识的获取和运用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药学、化学、生物学
专业核心课程: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生药学、临床医学概论、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
四、学制、成绩考核、毕业要求
1.修业年限:三年。
2.成绩考核:所修课程均进行考核,按照《长沙医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长沙医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长沙医学院毕业实习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3.毕业合格标准:药学专业专科的学生至少应修满本专业要求的140学分,方准予毕业。毕业考核模式:基本技能考核、综合理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