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学专业教学质量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08 17:49   88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一、概述
 一、概述

中药学是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研究中药基本理论、资源利用、物质基础、作用机理、应用方式、质量控制、新药研发与生产、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营销与管理等相关方面理论、技术、方法及应用的一门学科。中药学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过程中,总结临床防治疾病经验所形成的具有中国传统医药特色的学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药学高等教育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已经完成了从传统教育方式向现代教育方式的转变,进人21世纪,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医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医药产业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迅速,社会对中药学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

中药学专业主要培养从事中药生产、检验及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并在中药教育、研究、管理、流通、国际交流及文化传播等行业具备发展潜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适用专业范围

(一)专业类代码

中药学类1008

(二)本标准适用的专业

中药学(100801

三、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中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传承传统中药学理论与技术的能力,能够从事中药生产、检验及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并在中药教育、研究、管理、流通、国际交流及文化传播等行业具备发展潜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四、培养规格

(一)标准学制

四年

(二)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三)学分要求

中药学专业本科的学生至少应修满本专业要求的206学分,其中必修181学分,选修25学分。

(四)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1.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

1)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爱国、集体主义精神,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志愿为人类的健康工作服务。

2)热爱中医药工作,弘扬中医药文化,熟知中药在“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一体化、大健康医疗模式中的重要地位。

3)尊重生命,正视医学伦理,充分认知中药应用的终极目的是保障人类持续的健康。

4)把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发现、制造、合理使用中药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5)重视用药对象的个人信仰、人文背景与价值观念的差异,能够充分考虑用药对象的利益并发挥中药的最大效益。

6)养成依法工作的观念,能以国家各项医药管理法规和行业准则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

7)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有自主学习能力。

8)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工作中能做到尊重他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9)具有批判性思维、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2.知识目标

1)掌握中医基础理论、中药药性理论和中药用药基本规律。

2)掌握与中药学相关的自然科学、生命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基本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实践。

3)掌握中药生产过程、中药检验及质量评价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4)掌握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及其作用机制的基本知识,熟悉其对中药研究、生产及质量评价的意义。

5)熟悉药学服务的基本知识,了解药学服务的基本内容。

6)熟悉药事管理法律与法规,了解医药行业的发展方针、政策。

7)熟悉中药储藏、养护的基本知识。

8)熟悉中药学类专业的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信息。

9)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文学、史学等内容。

3.技能目标

1)具有运用中药学综合理论知识,解决中药生产与应用中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2)具有运用中医药思维,表达、传承中药学理论与技术的能力。

3)具有从事中药生产、正确评价中药质量及药学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

4)具有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与方法进行中药学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5)具有利用图书资料和现代信息技术获取国内外新知识、新信息的能力,具有阅读中医药传统文献和使用一门外语阅读相关文献的能力。

6)具有与用药对象、医药行业人员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的能力。

7)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4.个性发展目标

以培养较好的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为核心;强化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协调发展。在中药学专业领域结合学生个性特点,努力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发展,成为会创新,敢担当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五、课程体系

(一)总体框架

课程体系由通识类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拓展(含课外研学)和实践教学环节等构成。

教学内容应涵盖本标准中所列课程的知识或技能,同时设置体现学校、地域或者行业特色的相关选修课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建立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应高度重视专业实践环节,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类课程在总学分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40%,主要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实践等。实验教学中除基本教学内容外,还应有一定的综合性实验、研究性实验和特色实验项目,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30人。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二)课程设置

1.通识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由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构成。公共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军事理论与训练、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的必修课程,以及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彰显学校特色而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的相关课程,不少于8学分(含公共艺术课2学分)。

2.专业基础课程

包括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等课程,其中必修课18门,51学分;选修课最低要求4学分。

3.专业课程

包括临床中药学、方剂学、中药化学、中药药理学、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分析等课程,其中必修课11门,76学分(包括毕业论文20学分、毕业实习20学分);选修课最低要求7学分。

4.拓展(含课外研学)

包括中药学知识新进展、文化体育竞赛活动、中药学专业技能训练与考核、职业技能培养、校企合作课外培训、药植园栽培、新药研究与开发、中药市场实践、药学服务实践等课程,最低要求选修6学分。

5.医学特色课程

根据专业特色,开设部分医学特色课程,如中医食疗学、循证医学、医院管理学等。

6.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课内实验(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劳动教育、暑期专业实践、课外研学等,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分比49.0%

7.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

毕业实习:20学分,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期间进行,共40周,与毕业论文同时进行。

毕业论文:20学分,第七学期至第八学期毕业实习期间进行,要求学生严格按照长沙医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开展毕业论文撰写、答辩,提交工作。

六、师资队伍

(一)师资队伍结构

中药学专业应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师数量以及符合可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师资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基本满足专业教学需要,具有生师比应不高于16:1

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每1万实验教学人时数配备1名实验技术人员。专任教师中具有中医药高等教育背景的比例不低于40%,专任全职教师中50%以上硕士、博士学位。外聘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高于20%3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承担中药学类专业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中应具有足够数量的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员。

(二)教师水平要求

应有具备中药学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学术造诣较高的中药学专业负责人。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中药药剂学3门课程,每门至少有1名具有中药学学历教育背景及高级职称的课程负责人;中药学课程至少有1名具有中医学或中药学学历教育背景及高级职称的课程负责人。

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或指导老师。

教师应具有本专业类教学所需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教师在本科教学活动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量。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总体的评价良好。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应从事一定的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专任全职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3年平均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学术论文或主编(或副主编)正式出版教材数至少达到人均1篇(种)以上。中药化学、中药炮制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课程负责人应有相应的科研方向,具有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

(三)教师发展规划

学校要为教师发展提供机会和条件,促进教师素质持续提升。

学校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教师专业发展。学院应建立相应专业课程教学教研室、实验室,健全资深教师传帮带、集体备课和定期教学研讨等机制。

制定教师队伍教学、科研专业能力发展规划并贯彻执行。主动为教师建立教学培训计划,重视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培训,提出明确的培训学时、学分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国中药学类专业师资培训活动、讲课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注重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为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建立通道和保障机制,有专门的青年教师培养发展计划和举措。

七、教学条件

(一)教学设施

为教学提供足够数量和功能的教室、自习室、实验室以及各类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课内外活动提供充足的设施保障。在制度和经费上保证实验室对本科生开放。

1.基本办学条件

中药学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医学院校的合格标准执行。

2.教学实验室

1)单项实验教学室,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2)照明、通风设施良好,水、电、气管道及网络走线等布局安全、合理,符合国家规范。实验台应耐化学腐蚀,并具有防水和阻燃性能。

3)实验室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实验室配备数量充足的消防设施,有警示标志,备有急救药箱和常规药品,并有各种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设施和措施,安全出口畅通。

4)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三废收集和处理措施。

5)实验用药品的购置、使用、存放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教学实验仪器

1)建有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等实验室或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配备充足,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2)仪器设备台套数要求:基础中药学实验常用玻璃仪器应满足每人一套;大部分实验的仪器台套数满足每组实验不超过4人的需要,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的台套数(如高效液相色谱仪、中压制备液相色谱仪等)满足每组实验不超过6人的需要。

4.实践基地

有能够满足教学要求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以及野外见习基地,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保证实践教学。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在校外实习基地完成毕业论文,校外指导教师每人带教不超过3人。

(二)信息资源

为学生推荐高质量的教材、参考资料和工具书,为师生提供充足的图书资料、电子资料等信息资源。专业所在学校图书馆或学院资料室中应具有一定数量与本专业有关的中外文图书、期刊、资料、电子资源等各类资料,且各类资料的利用率高。其中订阅中药学类核心期刊种类数不少于30种,其中外文期刊应有一定比例。

建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课程网站,提供必要的网络教学资源。

(三)实践教学

结合中药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为学生在校内、校外开展实践教学提供必要条件。

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校内专业实验室建设,精心设计实验内容,维护实践教学秩序,建立健全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为学生按计划使用实验室提供切实保障。

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指派专任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管理,引导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校外实践教学的目标。

八、质量保障

(一)质量保障目标

建立本专业质量保障目标系统。质量保障目标系统包括培养计划质量、培养过程质量和培养结果质量等目标。质量保障体系的各项内容应在培养计划、培养过程、培养结果中得到切实体现、贯彻落实。

培养计划质量:培养目标清晰准确,培养模式先进有效,培养特色鲜明具体,培养计划切实可行。

培养过程质量:在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师资的配备、学生学习、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内容和手段、考核方式和试卷质最等方面有明确的质量目标。

培养结果质量:提高毕业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认可度。

(二)质量保障规范

质量保障规范系统是围绕教学质量目标,建立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课堂教学规范:应制定备课、课堂教学、作业与辅导、考试与成绩评价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实践教学规范:应制定实验课程的准备、课堂组织、考核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制定实习准备、实习活动、实习成绩评定和总结等实习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应根据不同的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包括准备与开题、指导与写作、评阅与答辩、成绩评定与总结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三)质量保障监控

1.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

针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实验课等)建立比较完善的教学过程质量控制与评价机制,有明确的质量控制内容和要求。有完善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形成专业基本状态数据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的自我评价。积极参加外部的专业认证或评估,强化学生的评估主体地位,吸纳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外专家等共同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完善和专业教学质量评价活动。

2.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发挥校友、用人单位和毕业后续教育机构的作用,结合社会和行业的评价,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后续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

3.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充分利用学生评教、管理人员听课、督导评教、同行评议、毕业生和社会用人单位评价等教学评价反馈信息,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预防与纠正措施,持续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手段等改革;完善教学规划与管理制度;调整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加强教学工作整改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以适应省内外药学事业和医药行业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