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部门介绍
长沙医学院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采购与管理的职能部门。主管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学实验耗材、实验动物、办公设备、生活电器、医疗、后勤等物资采购,实验室建设、实验室设备安全运行与维护,以及全校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办公楼420、423
联系电话:0731-88602615
电子邮箱:2923168183@qq.com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确保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遵循勤俭节约、合理报废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准予申请报废:
1.使用期已超过规定年限,产品结构陈旧,精确度下降,使用效率低,不能进行改造、改装利用的仪器设备。
(1)计算机类设备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主要性能严重失效,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者;
(2)其它常规仪器设备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年平均使用时数在400小时以上,主要结构和零部件严重老化或磨损,性能已不能达到教学、科研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者;
(3)大型精密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达20年及以上,年平均使用时数800小时以上,故障多,主要结构或零部件严重老化或磨损,功能无法满足教学、科研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理费超过原值60%者;其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凡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年平均使用500小时以上,或使用达15年及以上,使用总时数达到5000小时以上,无法修复或一次性修理费超过原值60%者。
2.产品技术落后、耗能高、使用效率低,已属淘汰产品的仪器设备,或质量低劣、不符合技术标准,在实际使用时不能满足最低性能指标要求的仪器设备。
3.由于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严重损坏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
4.经鉴定核算,修复的费用超过原价值的60%,或接近新购价值的仪器设备。
5.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耗能高、效率低、严重污染环境的,按国家有关政策应予以淘汰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的报废程序
1.仪器设备报废申请由使用管理单位逐项详细填写《长沙医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说明设备的运行现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丧失到何种程度,质量劣在何处,有无修复、改造价值等信息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2.仪器设备报废鉴定由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教学仪器设备技术鉴定小组三方,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逐台(件)进行技术测试,共同写出鉴定意见,说明报废理由,由三方负责人签名。
3.仪器设备报废申请、鉴定后,由使用管理单位报学校主管校长、校长审批。所有仪器设备审批同意报废后,均须到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备案。
三、仪器设备报废后的处理
1、仪器设备批准报废后,应由学校统一处理,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处理。
2、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处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注销固定资产帐(卡)。
3、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在财务核实后,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办理对外转让或出售手续,其收入一律上交学校财务处。
四、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