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职称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7-11 17:29   139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2017年职称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属第一医院、各处(室)、院(系、部、所)、衡阳校区:

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度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请今年具备晋升条件的教职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和各系列各级晋升条件的要求,做好职称材料的准备、申报工作(卫生系列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条件

参照《长沙医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实施细则》、《长沙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修订稿)》(长医发[2013]22号)、《长沙医学院职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长医发[2017]11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详细内容可登录长沙医学院校内发文网职称评审专栏和组织人事处网站查询。

二、材料准备

申报材料的相关表格、目录、送审材料要求请登录长沙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或校内发文网职称评审专栏下载。

申报材料有关文档下载

1.初次认定中、初级职称的人员:请下载“初中级认定”文件夹。

2.申报评审高教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请下载“高教中级评审”文件夹。

3.申报评审高教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请下载“高教高级评审”文件夹。

三、材料申报

1.申报材料递交时间(卫生系列申报人员除外)

1)初次认定中、初级职称的人员:20177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注:教师资格证为20173月申请认定的人员,暂不需提供复印件,但须用一张空白A4纸注明2017年教师资格证。)

2)评审中级职称的人员:20178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3)评审高级职称的人员:由于2017年省里有关职称评审的文件暂未下发,相关表格材料都须在暑期先按2016年的材料要求进行准备不装订不盖章,按有关顺序用大号票夹固定,待省里文件下发后再另行通知进行材料装订,材料拟定于2017831日前提交。

2.材料申报注意事项

1)请申报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一次性完整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完成:

①本人填写好相关表格、材料;

②所有材料都按照相应系列的送审材料要求进行整理、装订;

③所有整理好的材料(含装订成册和不需装订的)都按要求装入档案袋内,并贴好档案袋标签。

3)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材料不予接收,由于逾期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4)申报材料中的“申报专业”按“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的分支专业名称规范填报。

四、说明

1.卫生系列职称请参照湖南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2.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继续教育

1)申报高级职务需用A4纸粘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原件,此原件由人事处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到省人社厅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统一发放,但申报人需提前凭借带印章的《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绿卡)至人事处领取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2)申报评审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的人员需凭借带印章的《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绿卡)至人事处开具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老师、卿老师(办公楼518室)

联系电话:88602728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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