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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第一医院,各行政处(室)、二级学院,衡阳校区: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及湖南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请2019年具备晋升条件的教职工,做好职称材料的准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参照《长沙医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方案》(长医发〔2018〕23号)和《关于印发<长沙医学院职称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医发〔2017〕11号)中的规定执行(文件可至校内发文网职称评审专栏下载:http://192.168.10.112/fww/list.asp?id=14)。
二、 时间安排
2019 年度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2019 年12月31 日以前。具体安排如下:
2019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间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分工 |
1 |
10月15日- 11月15日 |
职称评审方案修订 |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就业与工作处、评建办、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人事处牵头) |
2 |
11月16-22日 |
1.个人申报; 2.各二级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小组并报人事处备案。 |
1.个人自审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送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2.教育教学的材料由教务处、评建办审核签字盖章;3.科研业绩的材料进行认证核实由科研处审核签字盖章;4.教学效果及质量评价由评建办审核签字盖章;5.涉及学生管理工作的材料由学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签字盖章;6.未明确审核部门的材料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
3 |
11月23-26日 |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推荐评议 |
1.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到所在院系申请审核;2.各院系召开职称评审推荐会,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组织测评、资格初审及形成推荐意见。 |
4 |
11月27日-12月3日 |
各二级学院对初审结果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
各学院按照要求公示初审结果及申报材料 |
5 |
12月4-6日 |
审核签收材料 |
1.申报人员送交整理好的材料到人事处; 2.人事处负责形式审查。 |
6 |
12月9-16日 |
资格审查及结果公示 |
资格审查小组(人事处牵头) |
教学业绩测评、科研业绩测评、综合考评 |
1.教学业绩测评由教学业绩审查及测评小组负责(教务处牵头); |
||
7 |
12月11-20日 |
1.复核申报材料; 2评审工作方案等材料报上级职改办备案; 3.准备组织实施评审相关工作。 |
职改办 |
8 |
12月21-22日 |
召开评委会,组织实施 职称评审 |
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人事处牵头) |
9 |
12月23-31日 |
评审结果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改办 |
10 |
12月31日以后 |
评审结果申请备案,提交相关材料等 |
职改办 |
注:本安排时间为2019年职评工作的预估时间,如有变更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有效时间。教学工作量、年度考核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个人申报其他参评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 2019年11月27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9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2.申报材料中的全部表格须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请用“姓名+申报职称名称”压缩文件夹格式发送至邮箱:csyxyrsc@163.com。除职改工作部门因评审工作特别需要外,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再受理送审材料补充、更换事宜。申报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
四、其它事项
1.为了方便相互沟通交流,请申报2019年度高级职称的教师务必加入长沙医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交流群。(QQ群号:167229476)
2.收费:参评高级600元,参评中级215元,参评初级110元,认定不收费,请申报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交费。
3.全部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2月6日17:00之前送交学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聪、卿爱君;电话:0731-88602728。
附件:
1.《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号)
2.《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
附件1.2(点击下载)
长沙医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31日